在一个海边的午后,我的友人对我与其他的伙伴们说,朋友是一辈子的,希望我们老了的时候,能够像现在这样一起在阳台边晒晒太阳。
很久的时间,我把文字作为一种纪念,是穿过记忆茂密的丛林的一条小径。所以,那时候,有那么一些人,一直不想写,怕写成文字的时候,似乎缘分就到了尽头了。
直到很久以后的今天,虽然夏日的阳光如此明媚,我已经是孤身一人地漫步在溪边。那些美好的愿望都已经过去,而新的生活正在创造。这个时候,似乎是记住他们的最好的时机了。再久,就已经不是忘记,而是脸庞开始模糊了吧。
12岁的时候,我小学四年级。有一个与我同样的转校生,她叫钦。同学们都说她是从山里面来的孩子,讲的话和镇里的孩子不一样,比如我们骂人说“笨蛋”,她会说成“笨糖”。
笨糖虽然会被捉弄,学习还算不错,表面文静,在小学的女孩子里,算得上端庄好看。五年级的时候,她穿了一条新买的淡绿连衣裙来上学,裙角有着一圈圈精致的皱褶,她的好朋友晓媛在旁边跟她说,你今天穿的真好看。嗯,那一天,她笑地很甜。我总觉得那是一个很难以忘记的午后,一个快乐的女孩子在很开心地欣赏着新买的裙子的幸福神情。
13岁的时候,关系不错,学习都挺好,有一次考试结束我先做完了刚好放学了,看到笨糖还在赶工,就忍不住走上前嘲笑道:我做完了,你还没做完呀?她不服气地噘噘嘴,我想那刻的钦心里面一定是非常气急败坏吧。
等到我们在不同的学校读初中的时候,许多事情都在不断地遥远。我在一个彤红的太阳要掉落在山头后面的时候,忽然想起了那个穿着绿色裙子的爱笑的女孩子。我用力蹬了一脚自行车,怕是忘记了这个人,于是就让我们的一个朋友帮忙要了她的照片,想看看当年的小女孩几年后长成了什么模样。
7 Comments
楼主,你应该侧面打听一下她的近况(详细近况噢),而不是只看看模样。一个小学同学能在记忆力存在这么久,太难得了。请原谅我的八卦。。。
你13岁那年,我上小学五年级,我对后面桌上的那小女孩同样记忆犹新;那年夏天的6月25叫我小学毕业,之所记这么清楚,是因为我头一天借故把她的语文书要来,然后在扉页上偷偷写上一首“诗”又还给她,其中有这么两句:分别六二五,别时艳阳天。。。。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!那是多么单纯的年纪啊,就这么一眨眼,我身边熟睡的女儿都快要一周岁了,而我们,也将要迎来而立之年了
很感动。同样很感触。
其实我觉得那两句挺有才的。
这也叫有才么?小学毕业的文字,叫诗都惭愧了!我还记得我故意把字写地支离破碎怕她看出来,而且还用了繁体字,回想起来,又好笑又温情,一个少年怀揣着萌动的“春心”告白,却又怕人知道心思,想起来真是。。。
恩,虽然很简单可是觉得字里行间流露出那个时代的一种气氛吧!我总是觉得能够记住快乐的时光是件幸福的事情。
我也觉得那两句蛮有才的